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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的预通知
2014-07-14 15:30   审核人:

各相关院(部)、各科研机构: 

  经学校科研处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商,2014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代表团拟于8月21日—8月23日来我校进行项目申报对接活动,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受理

  1.有意向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的教师,请填写《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中与国外合作专家相关部分只填写专家姓名(专家名单见附件2),专家其他信息不必填写。 

  2.2014年8月20日前,项目申报人登陆长春大学科研处网站,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申报”中录入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经费申请书和合作意向书等)。 

  3.2014年8月30日前,请将专家指导后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纸件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二、注意事项

  1.要求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2.所选合作专家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家。 

  3.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4.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 

  5.已承担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春晖计划”项目。因2013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未公布,所以我校2013年度的申请人本年度应可再次申报。

  6.申报项目一旦获得立项资助(经费一般为2万—4万元),该项目执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项目经费中支出(包括海外学者在华的食宿交通费)。 

  7.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提交《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总结报告表》和相关活动图片。 

  三、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管理科(综B1301):张 超 唐武生  电话:85250097 85251772。 

  2.人文社科管理科(综B1415):张白羽 于红莉  电话:85250101 85251771。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4年7月13日 

附件【2.留日专家代表团成员名单.doc已下载
附件【1.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  .doc已下载
附件【3.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意向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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