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首页  组织机构  科研基地  项目管理  科研获奖  学术动态  科研政策  办事指南  文档下载 
     
 
 
常用信息 · 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报通知    2022/04/25      · 关于征集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建设意愿的通知    2022/04/12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4/11      · 关于征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2/04/04      ·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2/04/01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9-05 14:50   审核人:

各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长春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长春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二、验收材料

1.验收报告书:

    自然科学类项目填写附件1,社会科学类项目填写附件2,A4纸左侧装订,一式3份。 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2.装订材料:

    装订材料包括: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两项装订成册,一式7份。装订材料的封面格式见附件3《长春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封面》。(注:佐证材料应包括在项目资助期内完成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

3.电子版:

    验收报告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4.汇报用PPT(5分钟)。

    参考提纲为: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③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④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工作流程

1.此次验收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

2.各院部在9月26日下班前,向科研处相关科室报送本院部的申请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及所有结项材料。

3.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8年9月5日

 

附件【附件2:长春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长春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长春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长春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知网
知网
吉林省社科规划
吉林省社科规划
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
高校人文社科网
高校人文社科网
国家自然基金委
国家自然基金委
全国哲学规划办
全国哲学规划办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科技
长春科技
 
 
 

 地址:卫星路6543号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85250270  长春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