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平台:
按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每年需要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项目中期进展情况。具体操作步骤为:项目负责人登录“中期检查”界面,填报中期检查。请通知所有吉林省科技厅在研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0月18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填报工作。
2015年度以前(含2015年)立项、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提交《在研异常项目情况统计表》,对于已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能够近期进行验收的,务必于10月19日前在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申请;不能按时提交验收申请的,下一步将按照异常项目处理(终止、撤销)。
2016年度以后(含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预计不能按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的,也需填报《在研异常项目情况统计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