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区域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日前,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指南。根据指南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19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四川、湖南、安徽、吉林等4个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其中,四川省投入9000万元、湖南省投入6000万元、安徽省投入6000万元、吉林省投入450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委投入8500万元。
2019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予以支持。资助期限均为4年, 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注意事项
1.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采用在线填写方式,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请须知、项目指南等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以及要求报送的所有附件材料,于2019年4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1式2份报送至自己所在院(部)、科研平台的科研秘书处。
4.各院(部)、科研平台的科研秘书需要在2019年4月4日16:00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联 系 人:胡小颖 洪梅
联系电话:85251772 8525009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请须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指南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