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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11-09 13:27   审核人:
各相关院(部):
  按照2016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6 12 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 2014 年度以前,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 2015 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3) 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 2013 年度(含 2013 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 验收报告书:理科填写附件 2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文科填写附件 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 5 份,订书器左侧装订即可。 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5 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 4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 人文社会科学 ) 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 5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
  3. 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如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
  以上材料由各院部于11 16 日下午 3 点前统一提交到科研处,填写附件 6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汇总表》并加盖院部公章。
  三、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理科:综合楼B 1304   85250097   许  谭  艾  春
  文科:综合楼B 1309   85250101   张白羽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七《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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