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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吉林省社科基金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14:35   审核人:

各相关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社科规划办将择优确立一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扎实做好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实践、重大前沿问题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吉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注重把十九大精神和吉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进行重点选题研究。

二、立项性质

    本次立项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归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类。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立项数量。本次专项课题立项数量拟定20项左右,根据实际申报选题数量、论证质量和评审情况具体确定立项数量。

    资助额度。按照目前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进行资助,每项课题拟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经费来源从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中列支。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本次立项的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和3000字的成果提要。论文研究期限为1年,即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为项目负责人署名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选题被批准立项后,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跟踪指导管理。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 本次申报共确定30个选题指南条目,申请人可据此拟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确定的申报题目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选题,项目类别填写“十九大研究专项”。《申报书》及《活页》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填报一式6份。

2.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正在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为鼓励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阐释工作,本次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高校科研单位的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长春大学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时间

    申报结束后,吉林省规划办即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具体评审立项情况即时公布。

    联系人:张白羽      联系电话:85250101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十九大精神吉林省社科基金专项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十九大精神吉林省社科基金专项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十九大精神吉林省社科基金专项申报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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