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全面推动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科技专家库,近日,长春市科技局下发了《关于“长春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中具体内容转述如下:
一、增补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科技评审事业,敢于承担责任;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等工作;
4、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技术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3、在完成的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吸收、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攻克了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同行业中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4、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在全省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通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规模以上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骨干。
6、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市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技术总监。
(三)管理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
2、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市级科技型“小巨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财务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二、增补专家申报要求
1、本次专家增补,学校内不限名额,请各院部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2、本次专家增补采取各院部统一报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院部请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艾春 洪 梅
联系电话:85250097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