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机构: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7、2018、2019年度项目,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6年度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且无经费结余。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思政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验收报告书:理科项目填写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社科项目填写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A4纸左侧装订,一式5份。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及经费决算表。以上四项装订成册,一式5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人文社科) 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4《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3.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4.汇报用PPT(5分钟内)。参考提纲为: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③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验收的具体标准请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吉教科〔2017〕7号)“第四章项目验收”有关内容执行。
三、工作流程
1.请于11月27日下午3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名单电子版(见附件5)发送至相关邮箱:人文社科149431700@qq.com; 理工科:67912015@qq.com.
2.12月15日下午3点前将结项材料纸质及电子版(PPT,验收报告书及验收材料各5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相关科室。
人文社科:张白羽 综合楼B区1310邮箱149431700@qq.com
理 工 科:艾春综合楼B区1304邮箱67912015@qq.com
3.验收时间为12月19日,验收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理科验收报告书
2. 文科验收报告书
3.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4.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5. 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文理分开)
6. 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的通知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