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首页  组织机构  科研基地  项目管理  科研获奖  学术动态  科研政策  办事指南  文档下载 
     
 
 
常用信息 · 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报通知    2022/04/25      · 关于征集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建设意愿的通知    2022/04/12      ·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4/11      · 关于征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2/04/04      ·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2/04/01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05-11 10:37   审核人:

各院部、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我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依据《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8〕96 号)文件精神,现就长春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度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

二、结题基本要求

1.参照《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研究任务。

2.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欲申请结项的老师请提前做好经费支出。

三、结项材料要求

1.验收报告书

自然科学类项目填写附件1,社会科学类项目填写附件2,A4纸左侧装订,一式3份。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项目任务书、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订材料的封面格式见附件3《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3.电子版

验收报告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4.汇报用PPT(4分钟)。

参考提纲为: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③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④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工作流程

1.此次验收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

2.各院部在5月26日下班前,向科研处相关科室报送本院部的申请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及所有结项材料。

3.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科学技术类).doc

附件2: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人文社科类).doc

附件3: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

附件4: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5: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2018〕96号.pdf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附件1: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科学技术类).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人文社科类).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长春大学校内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5: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2018〕96号.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知网
知网
吉林省社科规划
吉林省社科规划
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
高校人文社科网
高校人文社科网
国家自然基金委
国家自然基金委
全国哲学规划办
全国哲学规划办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科技
长春科技
 
 
 

 地址:卫星路6543号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85250270  长春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