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效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12月26日,我校邀请吉林省科技厅科技资金运行服务中心正高级会计师李阳女士为长春大学教师解读《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通过学习得知,《实施方案》中的突破性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不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二是要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科研单位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其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通过简化转化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管理链条;三是要不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打破传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束缚,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间的协同合作,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
本次会议汇聚了我校来自19个院部的科研院长及科研骨干,激发了大家对科研创新与发展的深入思考。会议之后,多位教师积极投身于《实施方案》的热烈讨论中,通过思想的碰撞与交流,进一步挖掘了方案中的深层含义与细节要点。这种积极参与和深入探讨的氛围,不仅体现了教师们对科研工作的高度热情与责任感,也为我校科研工作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对《实施方案》的细致讨论,教师们不仅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各自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与潜在机遇,还就如何更好地整合资源、优化科研环境、提升科研成果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见解。
可以预见,在全体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科研工作将在新政策的引领下,迎来更加蓬勃的发展势头。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涌现,为学校和国家的科技进步与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