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对全校科学研究工作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校科研业绩统计、审核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信息发布、组织申报、校内预审及上报;管理学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签定的科技合同;管理学校自有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等。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理工类纵向项目申报、业务咨询、校内预审及上报、立项、中期检查、项目结项鉴定等工作。完成各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单位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业务咨询、校内预审及上报、立项、中期检查、项目结项鉴定等工作。完成各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单位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校职务专利申请咨询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完成各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单位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