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
(1)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委托情况,下载相应标准合同模板,填写合同详细内容,项目组成员和项目经费预算等信息。合同分类详见《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2)合同一式六份及一份《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项目负责人登录“服务大厅—合同管理—科研处专项归口管理合同申请”申请科研合同专用章。
待审批全流程通过后,打印审批单到对应处室盖章。
(3)项目负责人需将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交至科研处。
(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需申请免税的,双方商定好合同文本后需联系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老师审阅,审阅无误后双方方可盖章(同上合同签订2、3部分),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186828513。)
2.信息录入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信息及合同扫描件(PDF格式)录入科研系统“我的合同”中,项目组成员及经费预算必须与委托单位盖章的《附件1.长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表、经费预算表》一致。3.经费到账。
通知委托单位打款,打款时请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项目名称。委托单位打款后,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查询,若经费已到账,需复印银行到账回单并务必在财务处为委托单位开具发票,此时横向科研项目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将银行到账回单交至科研处办理经费入账,经费本由各学院自行打印。
4.免税登记
若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并符合免税标准的,经费到账后项目负责人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login)(账号:122200004127568400,密码向科研处电话咨询,密码不得擅自修改)进行合同登记系统录入合同信息登记系统录入合同信息(1、卖方合同登记—境内合同申请;2、登记机构选择:吉林省创新院),然后到吉林省科技厅办理免税登记。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186828513。携带材料:(1)合同一式三份,(2)加盖财务处公章的银行到账回单。
1、
2、
5.重要事项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根据实际研究情况,确需调整经费预算、成员及研究期限的,项目负责人需写情况说明(无特定模板),并由委托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将盖章后的情况说明交至科研处存档备案。
调整经费预算,长春大学无限制,需委托单位同意并盖章。
6.验收结题
项目研究全面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各项指标后,项目组可以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及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3)一份(只对格式有要求),由委托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科研处,符合结项条件的科研处填写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准予结项。科研处留存《长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报告存档备案。
项目负责人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并上传双方盖章《长春大学企事业委托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PDF电子版)。
注意事项:
1.除成果转化类科研项目外,其他科研项目学校暂不提取管理费。
2.经费预算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项目协作经费是指项目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需要向有明确协作内容的第三方参与单位支付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40%。
3.税费是指依照国家税收标准应该用项目经费缴纳的费用,约为项目总经费的3.5%。
4.技术转让等成果转化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净收入的10%作为学校管理费,其余全部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技术团队)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5.科研横向经费预算除协作费和税费由明确限制及要求,其他经费预算科目长春大学无限制。具体经费预算需委托单位同意(经费预算表盖章)。
5.合同书中乙方学写明长春大学,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乙方 长春大学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帐号:22001370100059677777
附件:
1.合同模板
2.经费使用
3.结项材料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