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需提供如下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零余额(经费本编号包含LY、2024LY7、2024LYQ,不包含2024LY5)
(1) 长春大学内部结算单(经和财务处进行沟通,需财产处签字的地方无需签字,由财务处科研管理科统一签字)(付款部门:所在院部/部门、经费来源:经费本编号;收款单位不填)。
(2) 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审批发放明细表(纸质版一式二份,财务和科研处各一份;负责人成员,科研院长/部门领导签字)(附件1)。
(3) 项目书封面(复印件)一份。
(4) 项目组成员页(复印件)一份。
(5) 经费预算页(复印件)一份(其中包干制项目写清间接经费额度<(直接费用-设备费)*30%)。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
(2)纵向科研项目基本户(经费本编号包含JB、2024LY5)
(1) 长春大学内部结算单(经和财务处进行沟通,需财产处签字处无需签字,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科研管理科统一签字)(付款部门:所在院部/部门;经费来源:经费本编号;收款单位不填)。
(2)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审批发放明细表(纸质版一式二份,财务和科研处各一份;负责人成员,科研院长签字)(附件1)。
(3)经费预算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
二、科研横向间接经费需提供如下材料(XXXXJBHXXXXX—合同号规则):
(1) 长春大学内部结算单(经和财务处进行沟通,需财产处签字处无需签字,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科研管理科统一签字)(付款部门:所在院部/部门;经费来源:合同编号;收款单位不填)。
(2)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审批发放明细表(项目来源:甲方单位名称)(纸质版一式二份,财务和科研处各一份;负责人成员,科研院长签字)(附件1)。
(3)经费预算表一份(复印件)。如预算调整,需提交预算调整情况说明一份(甲方盖章版—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 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审批发放表中科研处审核,无需项目负责人单独来科研处签字。各院部统一汇总提交后由科研处统一签字。
(2) 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汇总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经费本编号分别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
(3) 间接经费发放中有成员(负责人)离职/退休,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去预算审核处进行发放,不能和间接经费发放。
(4) 如纵向经费本编号无法确定属于零余额或基本户,可由学院统一向财务处科研管理科进行咨询。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