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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12-30 14:43   审核人:

校内各相关学院(部门)、科研平台:

2021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申报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和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现予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会科学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9类,分别是:重点项目(智库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研究专项、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1.重点项目(智库项目)。选题要求:紧密结合十九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任务,聚焦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计划立项20项左右,重点向应用研究倾斜。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以下简称五中全会专项)。选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十四五”时期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深入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进行选题,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计划立项2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左右,一般项目15项左右。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受委托已参与省内相关部门“十四五”规划相关研究的申报人,原则上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题目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建党百年专项)。选题要求: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研究为重点,在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基础上,系统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围绕党建经验、斗争经验、执政经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选题研究。计划立项10项左右,全部为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自选项目。选题要求: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照上述选题要求进行自主拟题申报。

5.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选题要求:应着眼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

6.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由研究基地负责人依据基地研究发展计划公开确定选题,并公开公正择优确定申报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评审未通过的立项名额推迟下一年度使用。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7.马工程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马工程专项”。选题要求:以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任务,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突出理论特色、实践特色,自主选题申报。计划立项10-30项左右。

8.思政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简称“思政研究专项”。选题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实践中提炼研究选题,重点以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的专职人员,按选题要求自拟题目进行申报,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计划立项10-20项左右。

9.网络文化研究专项。选题要求:以网络文化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基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网络文化传播与监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网络文化安全、网络文化教育、网络文学和网络语言、优秀传统文化与互联网文化建设、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向,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计划立项5-15项左右。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创新、社会效益、实践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如下:

1.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最终成果形式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

5.五中全会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从立项之日起计算),最终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和3000字的成果提要。研究报告必须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要求。论文研究需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申报重点项目的最终成果需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申报一般项目的需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论文。

6.建党百年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6个月(从立项之日起计算),最终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和3000字的成果提要。研究报告必须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要求。论文研究需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需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论文。

7.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须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8.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9.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1.重点项目(智库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

2.五中全会专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建党百年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4.一般自选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5.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6.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7.马工程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8.思政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9.网络文化研究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

申报人应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等。

(4)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申报或已经申报2021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含经审核已公布被淘汰的),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6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3.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活页》(2020年12月版),在附件中下载填写。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同时报送《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申报人不得使用旧有《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4.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5.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6.五中全会专项和建党百年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除此之外,其他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申报单位需要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统计汇总,统一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其中《申报书》和《活页》分别设立文件夹,文件以“学科+长春大学+申报人姓名”命名。

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采取由省内或省外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确定拟立项人选,经上报审批后正式立项。

联 系 人:张白羽

联系电话:85250101

电子邮箱:baiyu_zhang07@163.com

附件:1.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

      2.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3.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4. 院部汇总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3.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2.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4.院部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1.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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