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民族领域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地为吉林省的发展和振兴服务,根据《省民委(宗教局)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启动2021年度省民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方向等内容,详见《2021年省民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年度其他省民委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2021年3月26日前,未向学会提交2020年省民委课题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
三、各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院部门统一组织和报送。各单位要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为进一步方便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先收电子材料、再收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
1.课题负责人填写《2021年省民委课题申请表》(附件2),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3)。2021年3月22日前,由院部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不需要签字和盖章)打包并压缩成“.rar”格式,发送至邮箱zhangby82@ccu.edu.cn。逾期者一律不接受申请。
2.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一级文件夹,即压缩后的“.rar”文件命名为“学院+课题申请”,如“外国语学院+课题申请”;一级文件夹内包含各申请人的《申请书》和申报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分别命名为“姓名+申请书”“学院+汇总表”,如“张某+申请书”“李某+申请书”“外国语学院+汇总表”。
3.2021年4月上旬,省民族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学会将通知通过评审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上交带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联 系 人:张白羽
联系电话:85250101
地 址:综合楼B区1310室
邮 箱:zhangby82@ccu.edu.cn
附件:1.2021年省民委课题申报指南
2.2021年省民委课题申请表
3.申报课题汇总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