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按照2016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下半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十二五”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2016
 年12
 月底前。
     2.验收范围:
   (1)
 2014
 年度以前,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2)
 2015
 年度的项目,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
   (3)
 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 
 2013 
 年度(含 
 2013 
 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
 验收报告书:理科填写附件 
 2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文科填写附件 
 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 
 5 
 份,订书器左侧装订即可。 
 验收报告书中参加人员顺序必须与合同书保持一致。
     2.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5 
 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 
 4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 
 人文社会科学 
 ) 
 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 
 5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
   3.
 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如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
   以上材料由各院部于11 
 月 
 16 
 日下午 
 3 
 点前统一提交到科研处,填写附件 
 6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结题验收汇总表》并加盖院部公章。
   三、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理科:综合楼B 
 区  
 1304   85250097    
 许  谭  艾  春
   文科:综合楼B 
 区  
 1309   85250101    
 张白羽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