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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17 10:32  

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现启动2025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热点、难点等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应用研究为主要形式,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新篇章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省内高校、党校、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市州社科联及省内其他工作单位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或具有研究能力、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条件

项目申报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思想极端、学术不端记录。

(2)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代表作,具备深入实际调研能力,或长期从事相关实际工作,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现任党政部门正处长及以上职务;为支持青年人才成长,允许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申报。

项目申报人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以申报人身份每年只能申报1项智库项目。

(2)在研智库项目未结项者,不得以申报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

(3)不得将选题、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重复申请。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级科研项目(含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的选题论证材料,尤其是已立项项目材料,用以申报本项目。

(5)一经立项,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及论证材料,重复申报其他本省省级项目。

违反本条(4)(5)条款者,将撤销立项,取消后续3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所在单位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应设有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或履行相应责任的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研究过程、资金使用、支出绩效目标等履行审核、管理责任,承担信誉保证。

(3)提供开展项目调查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三、选题要求及资助额度

(一)选题要求

1.指南题目(见附件1):选题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吉林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制定的,申报人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改变选题实质内容。

2.自选题目:申报人需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2025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综合考虑各自的研究专长和本项目的研究时限、结项要求等拟定。

(二)资助额度

每项3万元。

四、结项要求及研究时限

(一)结项要求

本项目须完成《申报书》填报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和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方能结项。其中中期成果为1篇3千字左右的咨询报告、对策建议等,最终成果为1篇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等。

项目结项前,中期成果需及时上报厅局以上党政部门或相关领导,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均不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项目结项后,鉴定结论为“不宜公开发表”的,须符合公开发表条件后方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二)研究时限

本次发布的招标类项目,时效性较强。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具体题目情况及时上报、提交相关成果。一般情况下,须在立项之日起4个月内上报、提交中期成果;8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并同时办理结项手续。

五、评审程序

初审以《申报书》活页盲评,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140%;复审分组评定,原则上等额推选;终审由省社科联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申报人须全程回避;终审结果须在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书》的填写要求,信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见附件2、3),一式4份,《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交至科研处。

(二)申报要求

1.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2.个院部于2025年5月6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1309室。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立项项目,研究工作按《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使用依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信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结项时间等事宜,须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经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另:关于东北边疆历史文化专项指南将以其他方式发布。

联系人:张白羽

联系电话:85250101

邮箱:zhangby82@ccu.edu.cn

附件:

1.2025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指南题目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4月17日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指南题目.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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