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结项率,我办将对在研项目开展年终检查清理工作。
一、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完成结项的在研项目都属于本次检查清理的范围。
二、凡属于检查清理范围内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上述截止期内将结项材料通过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后报送我办办理结项。逾期(以本单位审核签章时间为准)未报送结项材料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撤销项目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撤销项目负责人名单。
三、因极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限期内将具体情况详细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填报表》(附后),经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本单位的在研项目自查清理工作,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在研项目自查清理情况以书面报告报送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