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内容要求,我校开始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的申报年龄为62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申报年龄为57岁以下。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类型的计划项目只能承担1项)。为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已有2个未结题项目的,可允许申报1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类项目。
4.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管理处室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5. 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二、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2. 已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重拖期(一年以上)或被强制中止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 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科技创新平台中心不接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正式推荐公函之外的项目。
4. 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
1. 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http://www.jlkjxm.com/),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科研处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一式2份。
2. 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纸件截止时2015年10月12日,由各院部须填写统计表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理科:综合楼B区 1301 85250097 张 超 艾 春
文科:综合楼B区 1415 85250101 许 谭 张白羽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5年8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