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机构:
2015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代表团拟于8月27—29日来长春开展“春晖论坛”、“项目申报对接”与“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会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春晖论坛
论坛参加者为省教育厅领导、春晖计划代表团专家、各有关高校国际交流处负责人、春晖计划项目获批者、本年度项目申请者等。本次论坛将评出优秀论文编辑成《春晖论坛论文集》。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所选合作专家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家。
2.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资助计划,申报书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执行期为两年。
3.已承担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目前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春晖计划”项目。
(二)申报受理
1.有意向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的教师,请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与“春晖计划”专家代表的研究方向,提前拟订好科研合作项目意向及项目研究内容,认真填写《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见附件1,专家名单见附件2)。
2.省教育厅初步拟订8月27-29日举行专家与教师项目对接会,教师提前准备好与专家交流的项目材料,对接会结束后,于9月8日前,将专家指导后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纸件一式三份,专家与教师双方签定的《“春晖计划”项目合作意向书》(附件3)一份,报送科研处。
三、项目结题
(一)结题要求
1.我校教师以往各年度立项的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达到结题标准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在研项目形成的中期研究成果可申请参加“春晖论坛”报告会。
2.按照项目研究年限要求不能正常结题的,请填写《长春大学科研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4)。
(二)结题材料
1.《长春大学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春晖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
2.15分钟的PPT汇报电子材料,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证结论有说服力。
3. 8月15日前,参加结题报告者直接向春晖计划项目组提交结题申请表,(写明:姓名、大学、日本合作老师姓名、结项/中间发表、研究题目、邮箱)。8月25日前,提交结题论文和PPT电子版,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陈立行,王礼华)lihua@mwd.biglobe.ne.jp; chen5022@hotmail.com,纸质材料可当天提交。
报告会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份数等具体事项目前均未确定,会议前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管理科(综B1301):张 超 艾 春 电话:85250097
2.人文社科管理科(综B1415):许 谭 张白羽 电话:85250101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