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15〕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 “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员
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面向吉林省区域内高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二、项目资助强度
省教育厅在课题立项评审过程中,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将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个层次。具体资助强度如下: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一般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重点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左右。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重点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各单位人文社科基地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研究需要,可申请专项任务项目,履行评审程序后,可确定为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产业化培育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强度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执行,被确定为产业化培育项目的课题,教育厅将优先推荐纳入相关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库。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各类项目均需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盲审表。
各院(部)需将上述材料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连同汇总表(加盖院部公章)各一式1份上报科研处,并同时上报具体项目申报书、盲审表及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以上申报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各院(部)向科研处上报纸质文件前,应组织申报项目的负责人登陆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210.47.0.215:8080/eduxm)进行电子材料的上传(申报人需用身份证号进行注册,通过学校审核后,用注册的账号登陆方可上传材料)。
3.报送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
4.报送地点:理科:综合楼B1301室 文科:综合楼B1415室
联 系 人:理科:张超、艾春 文科:许谭、张白羽
联系电话:理科:85250097 文科:85250101
长春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