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2015年度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开始进行。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5年度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研究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与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重大基础理论以及实践应用问题作为专项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进我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
二、立项选题原则
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研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以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立项课题隶属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立项种类、数量及资助经费
2015年马工程专项课题立项种类均为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
四、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日常管理
马工程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课题组成员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发表。发表的署名文章必须在文章结尾署单位为“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申报人只能选择1个选题申报马工程专项课题。《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填报一式6份。
2.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和途径与其它类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同。
六、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及评审方式与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其它类项目相同。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各院部统一报送时间:2015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张白羽许谭
3、联系电话:85250101
4、报送地点:长春大学科研处综合楼B区1415室
5、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由本人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另需院部报送院部汇总表一份。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