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发布了《2015年吉林省省级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引导资金项目(高技术产业部分)申报指南》。依据申报指南要求,现就我校此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和优先培育专项计划
主要支持现代中药创新发展工程、通用名化学药物创新发展工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创新发展工程、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工程、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创建工程、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卫星制造及应用示范工程、高性能复合材料创新发展工程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其它重大项目。
(二)高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推进专项计划
主要支持高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高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项目以及信息化推进项目。
(三)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计划
主要支持国家级、省级自主创新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的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或省级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四)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
主要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重点支持智能控制、自动检测、自动化生产等技术及应用研究等领域;物联网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技术开发及应用等领域;具有地方特色的主要农作物、畜禽新品种与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等领域。
《申报指南》具体说明内容,请申报人详细查阅附件。
二、申报说明
申报书撰写请务必参阅附件《申报指南》,按各类项目编写题纲要求及申请报告格式真实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8日前将申报书及项目表(均附电子版,各一式三份,项目表从申报指南中自行复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
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录入。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登陆长春大学科研处网站,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申报”中录入申报项目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超 艾春
联系地址:综合楼B区1301室
联系电话:85250097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