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 “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 号)要求,以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提升就业创业师资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 年度教育厅“十三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19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 “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相近题目。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19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9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1. 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 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就业创业管理专项 )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网址:http://210.47.0.215:8080/cyxm/),由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协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核通过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9 月6 日上午10 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各院部统一汇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baiyu_zhang07@163.com),报送时间:2018 年9 月6 日下午2 时前,联系人:张白羽,联系电话:85250101(逾期不予受理)。
3. 我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 项,并要求不属于同一研究方向。
四、评审程序
1.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8 年9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