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机构:
2020年度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学科建设,为我校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二、项目类别
此次科研培育项目申报类别分为“春蕾基金培育项目”和“秋实基金培育项目”两类,所属领域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
三、申报条件
(一)科研培育项目资助对象为长春大学在岗教师。
(二)春蕾基金项目:近三年,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人需发表过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人需发表过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申请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通讯作者)
(三)秋实基金项目:近三年,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人需发表过SCI或EI检索期刊论文2篇;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人发表过CSSCI检索期刊论文1篇。(申请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通讯作者)
(四)获得“长大学者攀登计划”资助或已获得过2次校内培育项目资助者,本次校内科研培育项目将不予重复资助。
(五)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校内培育项目资助但未按期结项的负责人,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六)有国家级在研科研项目者,不得再次申报校内培育项目。有省级在研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春蕾基金项目。
(七)已获得过校内培育项目,结项成果良好(校级项目在研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相关SCI、EI或CSSCI检索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可继续申报秋实基金项目。
四、项目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一)项目执行周期:2年(2020年1月-2021年12月)。
(二)资助强度:
1.春蕾基金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为1万元。
2.秋实基金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为2万元。
五、申报流程
(一)科研培育项目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不设项目申报指南,自由选题。
(二)申请者需认真填写《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资助类别填写“春蕾基金培育项目”或“秋实基金培育项目”,同时上报相应电子文档。
(三)申请者向各院(部)提交项目申请书2份,院(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科研处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议,并确定资助与否。
(五)项目的经费预算、结项条件等具体要求参见《长春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及《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8〕96号)。
六.具体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2020年1月2日下班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相关科室,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七、联系方式
胡小颖电话:85251772
1.科学技术管理科(综B1304):艾 春 电话:85250097
2. 人文社科管理科(综B1309):张白羽 电话:85250101
附件:
附件1.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
附件2.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社会科学类)
附件3.长春大学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文理分开)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