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及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扶持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进步,促进其在科研成长期脱颖而出,取得突出业绩,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四批“托举工程”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10日。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期限为2020年至2022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
三、推荐方式
根据《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由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及在吉工作的两院院士,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按要求推荐符合“托举工程”被托举条件的人选。
四、有关要求
1. “托举工程”被推荐人选资格、推荐单位(推荐人)资格、各方职责等请参照《管理办法》。
2.此次为限额推荐,我校共推荐2人。
3. 推荐人填写《“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并附被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于8月10日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综合楼B区1310室)。要求提交电子版和A4开本双面打印的纸质文件一式10份。其中,签字、盖章页提交1份原件即可,其它可复印。推荐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装订方式。
联 系 人:邹英永 张维锦
联系电话:13504455005 13894826669
电子邮箱:821336099@qq.com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
3.“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合同书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