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1〕14 号)要求,发挥高校科技资源优势,助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决定开展高等学校专业技术服务资源开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吉林振兴发展的关键一环。各高校要从实际出发,开放科研平台等专业技术服务资源,建立技术资源开放目录,畅通对接渠道,强化服务保障,探索科技资源集聚共享新模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校科研平台中可向中小企业开放的专业技术服务资源,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及学校内设科研机构等各类科研平台。
2.各公办高校由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原则上要创造条件开放技术服务资源。
3.鼓励民办高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放有关科研平台技术服务资源。
4.开放技术服务资源的有关高校可依据《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科发资〔2020〕2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开开放技术服务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5.各高校需设有专门联络人,对接企业需求,对本单位仪器设备更新维护、共享使用等情况进行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工作流程
1.请各高校于 8 月19日前将技术服务资源开放目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 版本发送至邮箱821336099@qq.com,联系人:邹英永张维锦,联系电话:13504455005。
2.核定后的技术服务资源开放目录将由有关部门面向企业发布,同时通过吉林省高校科学技术市场展示与交易平台向社会发布。
附件:长春大学高校专业技术服务资源开放目录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