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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1-09-16 14:49   审核人:

各院(部)、科研平台:

按照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和省科技发展计划管理相关要求,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会同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就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申报和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要求,省内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吉工作,可以以省内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诚信条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22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含人才项目在内的所有研究型项目,下同),同一项目类别的项目只能承担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单位法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及已承担的“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中的“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和“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项目不计入);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或“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任一项目类别项目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三个项目类别中的其他项目类别项目。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申报截止日期统计项目为准,其他类别项目以查验时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研项目名单为准,下同)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在2022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支持的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项目管理部门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院、省委宣传部等。

(3)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申报;拟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近3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已申请的、在研的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一项目是指依托同一内容、同一目标、同一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编报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联合申报要求:合作单位应具备支撑项目合作基础,需提交经双方(或多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代表签字、单位公章、签署日期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3.其他要求: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拨款信息采集。项目申报书中“拨款信息采集”表的相关内容,是用于项目立项后的拨款。项目申报单位须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不可简称或简化),确保财政拨款渠道的顺畅。

请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拨款信息的采集,项目单位填报的拨款所在地(即市、县财政局属地)和项目单位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完整,以便市县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填报拨款所在地信息错误的,已拨付的资金原则上不予调整,资金原渠道返还省财政,项目按终止程序办理。

2.申报书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及绩效目标(研究目标)等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限报5项,不能填写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其中论文成果按照《吉林省科技厅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吉科发监〔2020〕74号)要求执行。

3.依据项目支持发表的论文要求。依据省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需要标注任务书编号,且仅能标注1项最直接相关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助字样,论文发表按照《吉林省科技厅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吉科发监〔2020〕74号)和《关于加强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论文列支管理的通知》(吉科发监〔2020〕96号)要求执行。

4.科技伦理要求。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临床医学研究类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

5.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项目申报人或参加人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惩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6.项目申报受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动与往年申报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对比,存在延期项目、超项、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情况将自动不予受理;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不接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有效期为2年界定。

8.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内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填报的申报信息有误,不予修改,后果自负;申报单位需要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在研项目情况进行核对,避免遗漏,并对真实性负责,否则以后年度对该单位项目申报数量进行限量管理。

9.需要提交科技报告项目。从2022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开始,包含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地方科技创新引导(园区)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项目(创新类)和创新平台中的研发类项目等在内的所有研究型项目,验收时均需要提供科技报告1份。

10.项目执行周期。项目执行周期时间统一为2022年1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X”具体数字根据项目执行期年限数确定。

11.答辩要求。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单位相关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装订成册,报送至各院(部)、科研平台。

2.申报截止时间。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材料。

纸件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请各院(部)、科研平台统一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各相关科室,并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申报书模板可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待系统调试结束后正式网上填报。

联系人:张  超 85251771

        洪  梅 85250097 13849507@qq.com

        张白羽 85250101 baiyu_zhang07@163.com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1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1: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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