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流程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用校内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初审的相关工作由各个院(部)、科研平台自行组织。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所在院(部)、科研平台的初审日程参加校内初审工作,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此项工作在2022年3月4日之前完成。
2.申请人于3月5日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将正式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一式1份交给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的科研秘书。
3.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在2022年3月8日前统一报送本院(部)、科研平台申请材料,以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
4.为保障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科研处建立了QQ群(群号:315486529)和微信群(群名:长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交流群)用于基金申报在线答疑工作,申请人请及时加入(请各位老师实名认证)。
联 系 人:胡小颖 洪梅
联系电话:85251772 85250097
电子邮件:hongm@ccu.edu.cn
附件: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2.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