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机构:
2022年度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9、2020、2021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8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
二、结题验收方式
1.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2.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A类5%左右、B类10%左右、C类15%左右,评价等次将在结题证书中予以标注;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3.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版);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版);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著作需提供原件;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成果验收报告书人员需与项目合同书保持一致;验收报告书中经费决算表需项目负责人自行去校财务部门核对盖章。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2-4项内容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白色木纹纸封面(附件6)。
四、报送要求
1.各院部、科研机构要对本部门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各部门在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以院部为单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相关科室,文科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3560310677@qq.com,理科项目汇总表发送至:67912015@qq.com。
3.报送地点
文科:综合楼B区1310室
理科:综合楼B区1304室
4.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2022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3.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4.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5.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格式说明
6.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