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基础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布局,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吉林省科技厅现征集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和吉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建设意愿,经调研论证,择优列入建设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平台建设类型
1.吉林省重点实验室;
2.吉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二、申报要求
1.建设需求符合《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2.建设需求适应布局规划,鼓励尚未建设基础研究创新平台的地(市)、省属高校或科研院所积极培育建设。
3.平台在本研究领域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引领性,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能力和条件,鼓励高端创新人才牵头培育建设。
5.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6.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在已建省重点实验室基础上提出建设需求。申报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具有数据准确采集能力、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提供决策参考能力。
7.在基础研究动态管理平台已入库的平台无变化的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提纲见附件)。
2.报送申报材料。请于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科学技术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384950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超 洪梅
联系电话:85251771;85250097
附件: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方案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