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
请各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及指南解读,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s://www.cnaf.cn/index.html)。
二、注意不同项目类别申报的经费额度
详见各类申报指南和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
三、申报主体相关基础材料填报
1.申报主体相关基础材料(法人证书、财务报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在申报系统开通后,由学校科研处统一在申报系统填报。
2.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四、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和老师于2023年6月5日17:00前按要求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往年申报经验,临近申报截止日期,因系统繁忙会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正常上传系统,导致本年度项目申报失败,因此我校各类别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在2022年6月5日前完成上传。
联 系 人:胡晓颖 张白羽
联系电话:85250101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zip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相关经费管理办法.zip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