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长春大学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以长春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完成此次论文清理工作,统计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相关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XX学院清理存在问题论文统计表》和《附件2、XX学院开展论文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23年7月17上午11:00前将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3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560310677@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皓南
联系电话:0431-85250101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