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首页  组织机构  科研基地  项目管理  科研获奖  学术动态  科研政策  办事指南  文档下载  技术转化 
     
 
 
常用信息 · 关于征集2024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2024/02/22      · 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1/10      · 转发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1/03      · 关于征集2025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愿的通知    2023/12/29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3/12/14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1-03 10:09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和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现予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省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类别、选题要求和申报条件

202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类别分为9类,分别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

1.重大项目。选题要求: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标志性、原创性、引领性理论观点,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研究方向,选取事关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原则上需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项目。重大项目由申报人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开展集中攻关,鼓励组建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课题组开展项目研究,鼓励吸纳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参与项目研究,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申报人需要根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智库项目)。选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和高品质生活体系、“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四大集群”培育、加快推进“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等方面,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强化智库研究的问题意识和服务导向,着重选择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论证申报,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需要根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重点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3.一般自选项目。选题要求:依据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论证申报,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

4.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选题要求:着眼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科研、教学工作,在自身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学术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类项目。不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由研究基地负责人依据基地研究方向公开确定选题,并公开公正择优确定申报人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允许基地成员以外人员申报。

6.马工程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简称“马工程专项”。选题要求:围绕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围绕坚定不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方面进行选题申报。

7.思政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简称“思政研究专项”。选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深入实施“青马”工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重点在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中提炼研究选题。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吉林省在职从事高校思政教育的专职人员或从事课程思政研究的相关人员,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项,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

8.网络文化研究专项。选题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阐释为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传播,网络文明建设、互联网内容建设与管理、互联网舆情研究和舆论引导、智能社会治理、网络安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向进行申报。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

9.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选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结合吉林特色历史文化,重点围绕东北民族边疆问题研究、地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问题研究等方面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

以上各类项目选题要注重研究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社会效益、实践价值。选题应为科研选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成果形式、研究期限及相关要求

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3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具体要求如下:

1.系列化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中文核心期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研究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字数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3.著作类成果应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以著作成果结项的项目完成后需先提交书稿进行鉴定,待鉴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出版。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4.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研究成果形式为系列化论文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或理论文章5篇以上(含5篇,至少2篇为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需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或理论文章2篇以上(含2篇),其中至少1篇在相关学科领域权威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原则上应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并且得到相关领域部门的采纳应用(需提供部门的采纳证明)。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申报人必须于立项之日起1年内至少提交1篇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发表报送情况将做为项目结项的重要参考。所有依托重大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必须及时报送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在成果公开发表时标注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5.马工程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红旗文稿》《理论动态》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及学术期刊发表5篇(含5篇)以上,论文作者署名单位应包含“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对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认定。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四、计划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标准

1.重大项目计划立项15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

2.重点项目(智库项目)计划立项15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3.一般自选项目计划立项148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4.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计划立项136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5.研究基地项目计划立项50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6.马工程专项计划立项25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7.思政研究专项计划立项15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8.网络文化研究专项计划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9.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计划立项12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计划立项3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计划立项9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五、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别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申报人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熟悉社会科学相关研究领域的动态与前沿问题,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学风严谨,作风正派,近5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2.各科研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实现由注重申报数量向注重课题质量转变。

3.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1类、1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为鼓励全省知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对项目申报人不做年龄限制,在研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3)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社科院组织实施的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协组织实施的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的省社会科学基金等。

(4)已经获得2024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的申报人,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的同一选题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5)申报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9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6)申报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提出申请;申报人不得将本人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在研或已结项的选题再次进行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7)对同一选题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申报人需要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审核,文本申报材料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5.吉林历史文化研究专项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无需登录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填报系统数据。申报人需将文本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报送至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电子版通过刻录光盘的形式报送。

6.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7.2024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全部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8.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项目申报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报送申报材料。凡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发现科研不端失信行为,如获立项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科研诚信记录,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9.申报人项目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申报单位需要在2024年3月25日前统一将系统审核通过的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综合楼B区1310室)。

六、评审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将组织学科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人选,经上报审批后正式立项。

咨询电话:85250101;

电子邮箱:zhangby82@ccu.edu.cn

联系人:张超 张白羽

附件:1.202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方向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

科研处

2024年1月4日

附件【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docx已下载
附件【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202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研究方向.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知网
知网
吉林省社科规划
吉林省社科规划
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
高校人文社科网
高校人文社科网
国家自然基金委
国家自然基金委
全国哲学规划办
全国哲学规划办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科技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长春科技
长春科技
 
 
 

 地址:卫星路6543号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85250270  长春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