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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9 16:18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工作精神及《吉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24届未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20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

3.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4.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按照学历、专业要求共设置“科研助理01”至“科研助理15”共十五类,考生须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各类别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2024年7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届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地点为长春大学,派遣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及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2120元/月。

2.办理意外伤害险。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详见《长春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8:00—6月21日16:00。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证书扫描件及近期(6个月内)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 “招聘岗位+考生姓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待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长春大学科研处网站公示3日。

五、录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科研助理岗位聘期为3个月。

长春大学科研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附件1:长春大学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春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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